外汇市场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资本投机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几乎全天候都有交易在进行,且交易量庞大,估计每天约有6.6万亿美元的规模,最高到达11万亿美元,是全球股票市场加起来总和的6倍,是全球期货市场加起来的18倍。被称为全球最好的金融投资市场。
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从当前中国外汇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发,外汇市场发展的难点在于人民币尚没有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我们不能照搬发达国家外汇市场的发展模式;结售汇制度决定了我国外汇市场的改革必须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结售汇制度的改革直接决定了外汇市场的改革。既要考虑如何在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进行外汇市场的改革,又要考虑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际进程,两者需兼顾。
1.加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当前国有外汇银行所有制的根本症结在于产权的不明晰,从而造成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不适应交易商制度的建立。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进一步对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在适宜的时机将国有银行推向股票市场并逐步减少国家持股的比例,从而明确国有银行的产权归属。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通过法律的规则,才能建立起合理的治理结构,使所有人能够对经营者实施有效地约束和激励。这样的银行才是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经营的商业银行,才能在外汇市场中有效地发挥交易商的职能。
2.逐步放松外汇存货管制
现行的结算外汇周转比例限额管理带有明显计划经济和外汇短缺时期的痕迹,随着中国经济开放程度的增加,用汇单位范围越来越大,国家对外汇资金的管理越来越困难;另一方面,中国国际收支的连年顺差也逐渐改变了过去外汇短缺的局面。在新的情况下,结算外汇周转比例限额管理已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更重要的是,这一管制损害了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不适应建立交易商制度的要求。
因此,对外汇银行的外汇存货管制存在改革的必然。在进一步外汇体制改革中,可考虑逐步放松结算外汇周转比例的浮动限度,使外汇银行具有更大的选择外汇资产存货的自由;同时改革现行的每日平盘制,放宽强制平盘的期限,使外汇银行能够在更长的时间内安排外汇资产组合。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中国应最终放弃这一管制,以保证外汇银行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为建立交易商制度奠定基础。
促进外汇银行竞争,防止垄断
在资本流动不完全的条件下,当前中国外汇市场的交易很大部分集中于中国银行等少数国有银行,造成了垄断的可能。这一方面也是由于历史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管制形成的,为了建立有效的交易商制度,应该改变这种状况。应打破中国银行等国有外汇银行享有的政策优待,对各外汇银行和进行外汇交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同样的待遇,使各银行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自由竞争。同时,可以考虑有条件地开放资本项目,增大外汇供给的弹性,提高垄断的难度。
4.人民币汇率机制与外汇市场发展相结合
从某种意义上说,外汇市场运行的过程也就是汇率生成的过程。因此,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问题是外汇市场运行的核心问题。灵活的汇率生成机制可以起到调节外汇供求,并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提供信号的作用。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是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制,汇率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外汇市场的供求情况,但汇率的形成机制并不完善,由于对国内企业实行强制结售汇,中央银行承担了每天外汇供求差额的责任。
人民币汇率目前实行单一的盯住美元变动,从近年看,美元的变动较大,而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幅度较小,形成了事实上的与外汇供求不相符的官方汇率。需要完善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提高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扩大银行间市场汇率浮动区间,比如允许汇率每天可以上下波动一、两百个点。调整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管理政策,近期内可考虑将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下限调整为零,允许银行持有零头寸;中期内,应逐步扩大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上限,最终取消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限制。改革强制结汇制度,如扩大允许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企业范围,提高可以保留外汇的限额,延长结汇宽限时间等。
5.完善中央银行的外汇干预机制
中央银行作为外汇市场的宏观调控者不宜在市场上过度或过于频繁的干预,要让市场参与者自由地决定交易。鉴于目前我国国际储备较为充足对国内外汇投机风险具备较强的抵御能力,央行应该放宽外汇指定银行所持结转外汇数量的限制,扩大银行自由买卖外汇的额度范围,使他们真正成为外汇交易市场的主体,以发挥其在汇市中的缓冲调节功能。
这对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央行往往采取一些间接手段进行干预,即如果在外汇市场收购外汇抛售本币,则在国债市场抛出短期国债回笼本币,使得国内本币的流动性并不因外汇市场操作而扩张,从而减轻干预外汇市场对本币政策的不利影响,为了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相应的人民币公开市场,配外汇市场的公开操作,加大外汇干预的缓冲余地。
01、什么是外汇经纪商
foreign exchange broker专门在外汇交易中介绍成交,充当外汇供求双方中介并从中收取佣金的中间商。任何活跃的外汇市场都有不少的外汇经纪商),在美国称为(Exchange Dealer),像股票市场的经纪商角色一样,外汇经纪商(Brokers)在外汇市场仅扮演着中介人(Intermediaries)的角色,是以赚取佣金为目的,其主要任务是提供正确迅速的交易情报,以促进外汇交易的顺利进行,为客户代洽外汇买卖的汇兑商定,属于买主与卖主间,拉拢搓合,透过外汇经纪人的接洽,直接或间接自银行买卖。
02、外汇交易平台的监管
国际各主要外汇市场中的外汇经纪商都必须接受当地政府机构的严格监管,以确保外汇零售市场的稳定运营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于1976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是美国期货及外汇交易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开始运作。
FSA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 Agency—FSA):该局于1997年10月由1985年成立的证券投资委员会(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组织)改组而成,作为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拟成为英国金融市场统一的监管机构,行使法定职责,直接向英国财政部负责。
新西兰FSP,全称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务企业):自2010年8月16日开始,金融服务企业监管机构FSPR开始接受金融企业的申请,而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几乎所有的新西兰金融服务企业均需在FSPR注册才能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FSP的存在让所有金融服务提供商以电子可查询的形式出现,并强制的受到新西兰政府的‘金融服务提供商法规2008’的监管,确保所有金融服务提供商的合规合法,没有犯罪记录。
ASIC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ASIC):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是澳大利亚银行、证券、外汇零售行业的监管者。随着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法案》的出台,ASIC从此把零售外汇交易市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一同监管,成为了澳大利亚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03、外汇交易平台的资金安全保障
世界主流的外汇交易市场中的外汇经纪商都受到了各地政府机构的严格监管,所有执有正规经营牌照的外汇经纪商的客户资金都必须进行严格的独立隔离存放,经纪商不能挪用客户资金,并且经纪商要接受财务清查制度,经纪商不能干预客户交易。
04、外汇行业发展现状
外汇交易在中国有极大的市场机会和发展潜力。这首先是因为中国经济经过30年的高速发展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劳动者创造的超额剩余价值必然大量地转移为储备;其次是因为转移为储备的财富很少有实现保值增值的投资机会。大家都经历了负利率,股票跳水,期货血本无归等等的现实,就是房地产,若作为投资保值工具也要打上问号。
05、外汇行业前景
在海外成熟的投资市场,每一个家庭的投资分配有30%是属于外汇投资。但在我们国内还占不到1%。中国外汇储备占了全球总外汇储备总额的三分之一,是第二名日本的三倍多,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不断提速,中国外汇市场上无论是零售还是企业外汇需求,都将出现迅猛发展,全世界都将面临中国外汇时代的来临!